內蒙古“十四五”能源發展規劃: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 深入推進節煤減碳
發布時間:2022-03-28 15:26:33來源:
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自治區“十四五”能源發展規劃的通知,規劃中提出實施控煤減碳工程,打造低碳發展新樣板。
圍繞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和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,實施控煤減碳工程,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、深入推進節能降耗、實施差異化節能降碳機制,全力打造低碳發展新樣板。
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。落實最嚴格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制度,草原上不再新建煤礦。根據國家和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,統籌生態環境承載力和煤炭資源賦存條件,優化提升鄂爾多斯市煤炭產能,保護性開采烏海市、阿拉善盟等地區稀有煤種。繼續淘汰落后產能,分類處置60萬噸/年以下煤礦,鼓勵通過產能置換釋放優質產能,引導資源向優質產能聚集,“十四五”期間,全區煤炭產能、產量動態穩定在13億噸、10.5億噸左右。
深入推進節煤減碳。嚴控煤炭消費增長,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,最大限度以電力、新能源等清潔能源替代民用散煤。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,提高煤炭就地轉化率和精深加工度。加快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能改造,持續降低發電煤耗。嚴格控制燃煤機組裝機規模,加大落后燃煤機組淘汰力度,合理安排已納入規劃的煤電項目建設投產節奏,廣泛拓展新能源場景應用,在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前提下,考慮進行燃煤機組增量的可再生能源替代。推進低碳、零碳、負碳技術應用,在烏蘭察布推進零碳(低碳)園區示范建設,率先開展興安盟阿爾山、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新區、錫林郭勒盟白音高勒、烏海市APEC等智慧零碳小鎮試點示范,在鄂爾多斯市探索開展碳捕集與封存示范工程。圍繞化工、鋼鐵、電廠、有色金屬、煤炭開采等余熱資源富集行業,開展余熱發電、余熱供暖,提高系統綜合能效,減少煤炭消費。“十四五”期間,煤炭消費實現零增長,煤炭消費占比降低7.9個百分點。
實施差異化節能降碳機制。以化石能源為重點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,鼓勵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,支持各盟市超額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。推進差異化節能降耗減碳,重點生態功能區率先實現碳達峰,服務業集聚地區碳排放總量“近零”增長,重點用能地區實現碳排放強度“近零”增長。